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石化”)本次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64号]和[证监发字(1996)265号]文批准。 2、“三星石化”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两间,由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4、投资者应特别注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股数的确定。 5、本公告仅对发售“三星石化”股票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在认购前请仔细阅读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石化”)本次共获得1253.5万股A股股票之发行额度,其中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043.5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6.18元/股;“三星石化”的210万股内部职工股将占用本次发行额度一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剩余313.43万股内部职工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完成三年后上市交易。 2、发行时间:1996年10月23日上午10:30-11:30,下午1:00-4: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第二个工作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帐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及法人(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范围:全国所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股票名称:“三星石化”发行代码:600764 6、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已于1996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甘肃日报》刊登,供应投资参考。 二、发行方式 “三星石化”A股的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这种方式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实行定价发行。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将1043.5万股“三星石化”A股股票输入主承销商投入主承销商股票帐户,主承销同成为唯一卖方,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 各地申购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根据发行价和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在发行日前当天内完成,申购结束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确定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然后边连续配号,并根据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确定的方法是: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各自有效申购量认购,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每个帐户的中签数量,每一个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申购量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股。 3、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多次申购的(包括在不同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参加本次定价认购的申购者必须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申购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10月23日)之前办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申购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之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沪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到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申购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键入股东代码“三星石化”股票发行代码,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2)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抽签 1、若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认购,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月24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所有申购资金。承担独立清算责任的单位通过同城结算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将在其清算的证券经营柜台申购新股的资金划转专设的工商银行分行新股申购资金专户,异地通过人行结算而不能在该口将资金错到专户的,须向登记公司提供银行已划款凭证。 2、在申购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10月25日),确定有效申购,登记公司配合主承销商进行核资,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出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到各营业柜台,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由于第一个号代表1000股,发行量1043.5万股,故有10435个中签号。 中签率=10435/配号总数 3、根据中签率,在主管部门和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0月28日)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对申购配号进行摇号,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四个工作日(10月29日)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在从申购开始到申购结束期间(共三个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冻结全额申购款,其得息按企业存款利率归发行人所有。有关资金划拨,冻结等事宜在上证所向会员的通知中另行通知。 2、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所在发行日申购完毕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0月25日)上证所确定有效申购总数、配号数量及中签率、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0月28日)与各证券商进行申购资金的清算,同时,证券商与申购者进行申购资金的清算。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0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未中签的认购款项予以解冻并同时向各营业网点返还多余申购款及定价发行手续费(3.5‰),并从中签认购款及到帐利息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帐户。 4、主承销商收到上证所划转的投资者认购股款后,按承销协议将认购股款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软盘形式回交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的费用 1、定价发行只按规定收取委托单费,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委托单费按各地原有标准由各地证券营业机构自行收取,不得随意涨价。 2、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根据各参与新股定价发行的证券营业柜台的实际认购量,主承销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券营业柜台帐户。 八、发行人及承销商 发行人: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守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66号 电话:0931-7557333 传真:0931-7551922 联系人:梁鸿文 关小掬 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建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61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3号友谊宾馆乡园 电话:010-68498543 010-68483943 传真:010-68483942 联系人:李晓春 程浩 李铁梅 副主承销商:中国教育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分销商:甘肃证券公司 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